省级国有集团公司推进混合所有制之困局
大有大改,小有小改。中央级集团公司虽然资产规模大,但是可以根据业务特点划分资源和运营,比如石油公司独立出管道公司,电信公司独立出铁塔公司,让各个环节逐步形成混合所有制;小型国企中资产优良者自然也是不愁嫁,唯有省级国有集团公司高不成低不就,面临诸多改革难点。
一、大部分省级国有集团公司的出现,并不是市场化运作的产物,更多考虑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角度,其资产良莠不齐,既有运营良好的企业,也有基本不运营但是因为人员和资产处置等原因保留下来的企业,这些资产打包在一起,就不是愿意不愿意卖的问题,而是别人不愿买的问题。如果购买这样的资产,为什么不直接选择购买其中的优质资产?实际上也是这样,省级国有集团公司拥有的优质资产,往往已经有外部投资者在其中。
二、离退休人员的安置也成为省级国有集团公司引入投资者的阻碍。在省级集团公司,往往有一定数量的离退休人员需要管理,甚至需要成立专门的部门。让外部投资者来负担有点勉为其难,特别是离退休人员组成复杂,管理困难,稍有不慎还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运作,不仅仅是成本付出的问题。
三、省级国有集团公司的管理者往往是厅局级干部,其任命往往是通过省委组织部门,这个身份带来的阻碍似乎难以解决。外部投资者如果连人事权都没有,必然难以决定投资。而企业管理者为了改革先革了自己的命,没有享受到市场化的高报酬,先失去了体制内的身份,也要求过高了。
四、为便于推进混合所有制,有的省级集团公司新成立了运营平台,但是又带来了新的问题:由于企业管理者禁止向下持股,中长期激励难以实施。国有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,为了避免矛盾,往往采取全员持股的方式,由于相关政策的影响,最应该加入激励体系的管理层缺位,导致中长期激励失去实施的条件。虽然有的企业采取了代持的方式,但是法律风险依然存在。
五、省级国有集团公司往往资产规模比较大,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,出现员工没有能力购买股权或获取股权较少的情况。如果采取激励基金等方式,又涉及了业绩标准确定的难题,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成为了风险责任的承担者,但是却没有享有利益,最明智的方式必然是否决基于公司业绩提取激励基金的方式。
以上内容并非是推进混合所有制的一般性问题,而是在为省级集团公司开展咨询服务,以及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研讨时遇到问题的提炼和汇总,与大家分享。
(作者简介:许启明,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,从事咨询行业10多年,服务过大量集团化管理的公司,其中既有国有大型集团公司,也有民营集团公司,服务内容包括战略规划、集团管控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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